墨子之思想(三)天志与权威思想
墨子为“兼爱”之说寻一价值肯定,遂转至天志之理论。在《兼爱》三篇中,墨子仅说明“兼爱”为平乱之有效方法;此仅是在实效上肯定“兼爱”,尚非在内含价值上肯定“兼爱”。实效之肯定与价值之肯定原为截然两事。有实效者未必即有价值。因所谓“实效”皆是相关于一定目的而言,本身只有与其目的间之因果关联,其价值亦应随其目的之价值而被决定。
就理论意义看,欲肯定“兼爱”之价值,本可有两种可能说法:其一是证明兼爱之目的(即平乱)之价值,再由此推进“兼爱”之价值。如此处理即是肯定“平乱’之“内含价值”,而只将“兼爱”看作达成“平乱”之有效手段。换言之,即只肯定“兼爱”之“工具价值”。另一可能则是,直接肯定“兼爱”之“内含价值”,此则须诉于另一价值根源。如此处理时,可以将“平乱”之价值一并于此予以肯定,亦可以将“平乱”抛开。
墨子所取之途径乃第二种,即由另一价值根源肯定“兼爱”之价值,亦同时肯定“平乱”之价值。此一价值根源即墨子所说之“天志”。
《天志上》,谓:
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
此直接言天志(或“天意”)之要求“兼爱”,而天志为墨子所承认之价值根源(见下),故如此即直接肯定“兼爱”之价值。
《天志中》,又谓:
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
则是以“乱”为天所不欲,即肯定“平乱”之合天意。
然仅言“赏罚”或“欲”,尚末足以说明之为价值根源。于是墨子故又有“义”自天出之说。此说纯以权威主义观念为基础。引述如下:
子墨子曰:今天下之君子之欲为仁义者,则不可不察义之所从出…然则义何从出?子墨子曰: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自贵且知者出……然则,新为贵?新为知?曰:天为责,天知而已矣。然则,义果自天出矣。
此明言价值规范出于“天”(义即“合理”,指价值规范言)。而其根据则在于“天为贵,天知”。权威主义之立场固至为明显。
但墨子又将治乱问题与“义”合而言之,而谓:
天下有义则治,无义则乱。
于是功利主义与权威主义之观点又会合为一。
墨子既以“天志”为最高价值规范,故有如下之说:
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國,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如此,天志为最高之权威尺度,即为价值规范。天意欲人“兼爱”,故“兼爱”有价值。且“义”出自“天”,于是将合乎“义”化为合乎“天志”(或天意)。另一面又谓“有义则治,无义则乱”,则治之所以为“好”“乱”之所以为“坏”,亦由于天志如此。
此为权威主义之价值观。再进一步,墨子又将“天”与“天子”连而言之,谓:
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于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于天之正天子也。是故古之圣人明以此说人日: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
此说将天志之超越权威与人同之权威连为一体,遂产生一权威系列之观念。而直通《尚同》中之国家理论。
在论及墨子之“尚同”理论之前,有一问题应 顺便提及,此即墨子立说之立场问题。昔人有以为墨学乃代表平民及贱役之立场,其说大抵以“墨”为刑名为据。又因墨子及其徒众在生活上力求俭约,送以其人生态度与贵族不相同,进而推论其立场为反 贵族之立场。持此说者,虽常有所征证,但若持与墨子之主要理论比观,则显
然不合。墨子诚不以当时贵族之生活为然,但其理由在于以为此种生活徒为社会之浪费,并非基于反贵族之观念。盖墨子真正兴趣所在,仅是改善社会一般生活问题。墨子之基本态度在于强调“实用”而轻视多余之享受,即荀子所谓“上功用”大俭约”之意,而非持某种立场反对统治者。附会之说,或以为墨子之所以“大俭约”,目的即在反对贵族之奢任。此当非完全不可通;但若进而推论墨子为争平民利益而反对统治阶级者,则实大谬。观墨子天志之说,已可见其权威主义倾向,再观“尚同”之论,则更可知墨子一心为统治者着想;墨子之说中,拥护统治者之权威之程度,远较儒家为甚。凡读《尚同》而稍加思考者,必能见此中真相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