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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eneutics 词条翻译 ——斯坦福哲学百科词条翻译(完)

言叶沫沫3年前 (2022-06-07)西方哲学38120

Hermeneutics

      First published Wed Dec 9, 2020

      Editor’s Note: The following new entry by Theodore George replaces the former entry on this topic by the previous author.


      诠释学(Hermeneutics)是一种解释(interpretation)的方法。诠释学在学科,一些学科主题需要一系列学科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为这些有条理的学科关注人类目的、信仰和行为的意义,或者人类在文学和艺术、历史检验以及其他事情中人类经验的意义。传统地说,这些学说都依赖于包含着神学、特别是圣经的研究、法学还有医学以及一些人类科学、社会科学、人性等的研究。在这种背景中,诠释学有时被描述为一种对艺术、方法和其他适用于有代表性的学科主题的基础研究的“辅助的”(auxiliary)研究。举例来说,在神学中,圣经诠释学考虑一些正确解释圣经的通用原则。最近以来,应用诠释学已经被发展成一门有着一系列学说的研究方法。(举例来说,。。。)

在哲学中,然而,诠释学意味着,首先,一个具有学科性的领域,其次,一场在这个已经被发展的领域中的历史运动。作为一个学科领域,就类似其他的学科领域(就像是‘心灵哲学’或者‘艺术哲学’),诠释学可能被命名为“解释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 interpretation)”诠释学因此将解释(interpretation)作为它的学科的主题而不附属于其他的学科。从哲学来说,诠释学因此是考察了解释的意义(interpretation)——它基本的本性(nature)、范围(scope)和有效性,也考察了它在人类生存(existence)当中的含义和位置;它将解释(interpretation)当作关于存在(being)和知识(knowing)、语言和历史、艺术和美学体验以及实践生活的基础哲学问题的背景。


contents:

1.解释的经验(Interpretive Experience)

  1.1 作为教育(Educative)的理解(Understanding)

  1.2 反对基础主义(Foundationalism)

  1.3 诠释学循环

作为历史运动的诠释学

  2.1 解释的艺术

  2.2 人类科学的正当性(justification of the human science)

  2.3 现时代的诠释学(contemporary Hermeneutic)

诠释学与生存(existence)

  3.1 实际性诠释学(the hermeneutic of facticity)

  3.2 自身解释(self-interpretation)的困难

当代诠释学(contemporary hermeneutics)

      4.1 人文主义(humanism)和艺术

  4.2 传统和偏见

  4.3 规范意义(normative implication)

  4.4 语言

象征(symbol)、隐喻(metaphor)和叙述(narrative)

哲学争论

  6.1 诠释学和批判理论

  6.2 诠释学和结构(deconstruction)

   7. 后现代诠释学(postmodern Hermeneutics)

   8. 进一步发展

8.1 英美哲学中的诠释学

8.2 道德和政治哲学中的诠释学

8.3 诠释学中规范性的恢复

8.4 诠释学和新实在论


参考文献(Bibliography)

学术工具

其他互联网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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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的经验(Interpretive Experience)

这篇文章的主题,是目前来说被认为是解释哲学和作为与这个领域相关的历史运动的诠释学。在这里,诠释学首先这样被考察,去阐释,或反过来说(in turn),去建立一个解释经验的范围和有效性。


1.1 作为教化(educative)的理解

 在诠释学中,解释经验通常被阐释为与理解相关的东西。在这个背景中,当我们说我们理解,我们所意指的是我们在解释的尝试中所真正把握到的某些东西;当我们说我们不能理解,我们的意思是我们的全部理解不能把握到它任何地方。因为这个原因,理解被描述为解释的“成功”(即使,从海德格尔以来,理解通常是被描述为一种充实(fulfillment),领会(realization),或者法律(enactment))。在诠释学中,这样一种理解的成功并不能被当作(measured by)为现代自然科学和定量科学的典型规范(norms)和方法,比如说将我们是否理解归结为可重复的实验,或作为现代哲学的典型规范,比如说将我们是否理解有不可怀疑的认识论基础。

现在,和诠释学有关的哲学家们在不同的层次上解释理解的成功。无论理解的成功怎么被描述,尽管,通常被描述为编辑(edifying)或者教化(educative?)实际上,伽达默尔,这个哲学家是在我们时代和诠释学联系密切的哲学家,是在教化的解释经验最联系密切的哲学家。通过教育(education),他在意一个教化(formation/Bildung)的概念,这个概念在魏玛古典主义那里已经被发展了,而且持续影响着十九世纪的德国浪漫主义和里氏注意(《真理与方法》,part1.1)。教育(education),作为成形/教化(formation),包含着专业知识、只是或者信息的获得(acquisition);它关注我们个人通过正式的指示来扩展自己,特别通过在艺术和人文学科(humanities)和通过五花八门和广阔的经验。因此,理解的成功是我们从我们的解释经验中了解到的教化性经验,而不仅仅和一种东西有关,但因此也和我们有关,和世界、他人有关。

在这种层次上是教化的理解的成功,能够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在阅读文本,比如修昔底德《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当我们说我们理解了这个文本,我们意思是我们去解释它的努力(要么严格些,就像在学术研究(scholarship)中,或者轻松些,就像在看睡前读物(evening reading))已经抓住了某些东西,也许:在政治学中,严谨的推理并不总是有足够的说服力去阻止战争的趋势的进行。当然,我们并没有达到一种可重复的科学实验的或者建立在不可怀疑的认识论基础之上的理解。但是这并不能因此而让人缺少教育(待定)。在我们理解中,我们已经遇到了某种我们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东西,遇到了一些在任何详细阐明或改变我们关于政治中的理性的作用的观点(而这里也是关于公共话语和战争的原因),而且,我们也会遇到一些使我们在自身、世界中发现我们自己的东西。


1.2 反对基础主义

诠释学也许被认为包含某些积极的态度——在以前的认识论、生存的(existential)、甚至在道德和政治的——在朝向人类理解的有限(finitude)方面,那就是,我们的理解是时间而且会再次被我们所得到的东西所刷新(bested),是我们理解的东西不可避免的有不可完成的,甚至只是部分的,而且应该对进一步的考虑开放。在诠释学中,最初关心的并不是如何去建立主要去(purport to)帮助我们渡过或者消除如此有限的观点的规范或者方法,但是相反,是去承认我们的有限的这个结果。如此一来,诠释学认为我们必须永远警觉地对待我们日常观点和偏见,它们影响(inform)——而且可以扭曲——我们的观念和判断,甚至最严密的知识也必须得到重新考虑,理解的有限性不仅仅是人类的遗憾的事实状况,而且更重要的是,这种有限性本身是非常重要的开放性,是对新的和不同意义的追求。在这种对待人类理解的有限性的乐观的观点上,也不奇怪为什么诠释学会反对基础主义了。

诠释学反对我们称之为“层级的(verdical)”的认识论基础主义的知识图像,而专注于“循环性(circularity)”的理解方式。在认识论基础主义中,我们信念的肢体(或至少我们正当的信念)有时被说成是有结构的大厦。一些观念被当作是基础,最终,因为他们不取决于进一步的信念作为它们的正当理由;一些其他的信念被当作是被发现的,在其中,它们的正当行取决于一些基础性的信念。这就是一种“层级的(vertical)”的人类知识的图像,在其中,新知识被建立在已经建立了的信念之上;新知识被在已经正当化的信念的基础之上被正当化,而且这些信念,反过来,被其他静止的信念所正当化,所有这些方式都被归结到基础的信念。问题,然后,就是一个“向上的(upward)”的追求,在那些我们已经知道的大厦上添加新的“基础(floors)”。


1.3 诠释学循环

在诠释学中,相反,强调的是理解的“循环(circularity)”。这种强调和诠释学循环观念是同源的(familiar)。对于诠释学中心来说,这个观念并不仅仅是被推崇讨论的而且在不同的情况下被讨论发展。从更大范围上说,然而,这个诠释学循环的观念是指,在解释的经验(interpretative experience)中,一种新的理解并不是在已有的已经发现的信念的基础上实现的。而是说,一种新的理解是通过新的在进一步理解的前提条件下解释的目的实现的,有些事默许的,这些前提条件提示我们已经拥有的理解。哲学家已经从不同方面描述了一种类似诠释学循环的前提条件,而且,自从海德格尔,特别是一系列我们在自己身上发现的关于生存的和历史的背景的前提条件。这诠释学循环前提条件的时代意义已经追溯到了一个古老的(而且可能是非常知名的)构想(formulation),也就是,解释的经验——经典地说,对于文本的解释——使我们进入一个整体和部分的循环之中。这个构想可以追溯到古代而且在十九世纪的人物比如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那里有着重要位置。从一方面说,为了正确理解任何一部分,从整体上理解文本是必要的。从另一方面说,为了作为整体来理解,理解整体的每一个部分也是必要的。

在当今的诠释学中,解释学循环的观念已经很少限制在对文本的解释上,而且,解释经验的循环性在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中并不是必要发挥作用的。然而,就像格朗丹(Grondin)表明的,这个古老的设想可以帮助我们描画处解释的经验的循环特征。在如此设计的文本解释中,我们去理解文本的努力从它开始的地方就没有一个固定的地基。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为展开的努力总是直入本题(media res)的,通过从它部分的前提到对文本的整体解释;而且,同样(no less),通过从对整体的理解来对部分的解释。理解,然后,并不是通过“层级的(vertical)”把信念从最高的基础上安排下来,但确实“循环地(circularly)”,通过可能的我们的前提的意义在解释的来回运动中,以此允许事情变成观点(allow a matter to come into view)。在这个循环中,这种理解的努力并不建立“越来越高(higher and higher);”它“越来越深入(deeper and deeper)”,变得“越来越完满(fuller and fuller)”,或者可能“越来越丰富(richer and richer)”。




作为历史运动的诠释学

    被当成一场历史运动的诠释学,有着从古代开始的非常长的历史。现代的诠释学历史都源自于在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的德国思想,特别是在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和威廉·狄尔泰那里。相反,当代的诠释学特别是通过马丁·海德格尔和汉斯-乔治·伽达默尔、保罗·利科和其他人(见帕尔默 1969,格朗丹 1994,l·施密特 2006,芝莫码 2015)。


2.1 解释的艺术

与诠释学的线代历史起源的通常解释一致,可考察道德对解释学发展有贡献的人可以追溯到弗里德里希·施莱尔马赫。与德国浪漫密切联系的施莱尔马赫在19世纪的前15年发展了他的诠释学。他提出一种普遍的诠释学,这种诠释学属于所有的语言经验,不仅仅是对特殊学说的解释。施莱尔马赫把诠释学当成一种解释的艺术,坚持这种艺术不仅仅是避免对其他简单易懂的话语的误解。而且,这种解释的艺术对话语来说是必须的,典型的是在书写的文本中,这和我们的解释经验开始于误解是有关的。(施莱尔马赫,“大纲”,第15-16)。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是多方面的,但是都集中在理解的成功取决于对话语两方面的正确理解,这两方面是“语法的”和“心理的”解释(施莱尔马赫,“大纲”,第5-6节)。通过“语法”的解释,他意指对话语意义的理解的贡献依赖于它使用的语言的整体结构。在“心理的”解释中,他认为对话语的意义的贡献依赖于作者个人的或者创造者个人的思想。鉴于此,对话语的语法解释就是一种通常语言学结构的事实,心理解释找到了在传统地与风格相联系的语言形式中找到表达。

    施莱尔马赫指明,话语能够被它们占据主导地位的“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所区分,而且他还发展了一种适合于这些领域的方法论考量。同时,尽管他承认对每一个方面的解释

都互相地启发着另一方(施莱尔马赫,“大纲”,第11,第12节)。解释目标在于“重构(reconstruction)”话语的意义,但是,在这里,这个任务就是去“理解话语就是要他的作者一样甚至好于作者”,这是一个任务,这种任务是“无限的”。


2.2 精神科学的合法性

    诠释学的现代起源历史包括狄尔泰突出的贡献。施莱尔马赫的诠释学是与德国浪漫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狄尔泰的考虑可能历史主义练习在一起。“历史主义”与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知识分子运动(intellectual movement)有关,历史主义不再把“人性(human nature)、道德(morality)和绝对理性(reason as absolute)、永恒(eternal)和普遍的(universal)”,但是反而去寻找一些被历史背景塑造的“关系(relative),变化(changing)和特殊(particular)”。狄尔泰全面的(尽管没有完成)规划是去建立将会保护精神科学的独立认识论基础的历史理性批判(a critique of historical reason),这种精神科学关注历史它们的历史经验(experience)。在这里,狄尔泰的考虑是去维护精神科学的合法性,以对抗那些合法性建立在规范和自然科学方法或者让他觉得更糟的,那些在自然科学中缺少一种合法性的控制(charges)。

狄尔泰不把精神科学的目的和“外部的(outer)”经验的解释(explanation),相反,是和“生活的体验(lived experience)”(Erlebnis)的理解联系在一起的。在一篇重要的文章,“诠释学的崛起”中,狄尔泰认为在精神科学中实现的理解(understanding)包含着解释(interpretation)。但是这意味着诠释学,作为普遍解释合法性的理论,超越了安排成功解释实践。诠释学阐释了在精神科学中被采取的有效性研究。确实,他谨慎地说,诠释学的“主要目的(main purpose)”是去“保护与浪漫的反复无常(caprice)和怀疑的主体性(skeptical subjectivity)的侵入,而且要去给出一个这类有效性的理论的正当理由,和他们都被发现的历史性知识的确定性”。

当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在现代诠释学历史的起源中占据中心地位,诠释学已经得到其他哲学家的贡献而塑造,就比如弗里德里希·阿斯特。而且诠释学已经被有关意义(meaning)的观点影响,历史,和被比如说约翰·高特菲·赫尔德、威廉·洪堡,和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见格朗丹 1994;rush 2020)。


2.3 现当代的诠释学

现当代的诠释学是通过海德格尔在早期现象学对人类存在的追问的诠释学新研究而现代诠释学的历史起源进行划分的。相反,现代的诠释学被汉斯·乔治·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给大力塑造的,他描述为一种去进一步发展和延展海德格尔有影响里的突破性研究。现代诠释学在也保罗·利科对诠释学的贡献那里获得了成形,是从和批判理论和结构的哲学争论中,以及从后现代诠释学的出现中产生的。进一步发展包含着在被一些英美传统的哲学家对诠释学的贡献,而且在道德和政治哲学中诠释学的发展。最近,进一步的发展就包含着解释经验的规范维度的复兴,和对最近兴起的实在论的诠释学回应。




3.诠释学和生存

    海德格尔在他早期现象学的关于他在《存在与时间》中称之为“存在”或者也可以叫做人类存在的“生存性(existentiality)”中的诠释学的新的应用,是当代诠释学的重要的推动力(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七节,section c)。海德格尔的哲学史由关于意义的追问或者对存在的感受定位的(die frage nach dem sinn des Seins),但是当他在《存在与时间》中,这个问题本身开始于人类存在能够被称之为在(be)或者存在的问题的感受(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1-4节)。海德格尔定义了对人类诠释学生存的存在的感受的追问,那就是,定义为一种自身解释(self-interpretation)。在这个背景中,海德格尔摆着个观点背后留下了诠释学主要考虑了在艺术和人性中的研究中的方法或者基础。同时,他论证说,这样的诠释学研究它本身只是可能的因为人类存在是,在它们的存在中,是解释性的(interpretive)。对于海德格尔来说,理解是一种人类生存的模式或者可能性,或者,确实,也是计划性的(projective),面向这可以向我们敞开的在那种我们在自身中发现我们自己的可解释的可能性中。(特别是在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31-32节)。同样地,对于人类生存的存在的追问是在我们自己存在的理解的尝试中生发的,我们是通过我们的工作来解释我们的存在的。

海德格尔在早期现象学对人类存在的追问中对于诠释学的使用可以被称之为诠释学历史运动的一个突破(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第二部分,第三节)。但是海德格尔的想法也在一个可被考虑的话题中,而且他的洞察也留下了一些问题,在更好地或更少的程度上,引起了一系列争论和带起了很多的哲学家。海德格尔之后的作品对诠释学的历史、艺术、语言、文学、诗学和翻译的考察很重要。当海德格尔的思想发展,然而,他申辩说他的思想路径不再由诠释学来服务,而且他的思想能被新的和不同的方向引导。

   


3.1 实际性诠释学

     海德格尔在他的早期对人类生存的现象学追问中诠释学占据了重要地位,这是通过对胡塞尔经典现象学的批评,或者更具体的,是对胡塞尔现象学依靠的先验的和易变的方法来呈现的。在这里,海德格尔用他自己的“诠释学”现象学来反对胡塞尔的“先验”方法。

胡塞尔现象学是由认识论考察来引导的,而且他的主要关心点是为科学研究寻找一个先天的基础。胡塞尔相信,现代科学,不管所有的方法的和技术的成熟度,都已经失去了它们所依赖的基础认识基础。他认为这个基础可能被现时意识所不关心——然而,在任何实际的意识或自我那里,都没有,但是在先验的自我和它的先天易变得结构那里有。他论证说对这些结构的现象学追问方法论式地运行在它称之为“epoche”的基础上。这个“epoche”是一个普遍的“自然态度”的暂停,是对,关于客体存在的信念的暂停。这个“epoche”允许我们去重新定位我们对客体在它们如此的外表的意识。和笛卡尔主义方法怀疑不同,这个“epoche”不是对于我们意识独立真实性的怀疑,但是,然而,是关于让我们从先验的易变的外貌结构的生存中解放出来的“支架(bracketing)”。

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评不是从认识论倾向入手的,而是从基本本体论入手的。海德格尔统一胡塞尔关于现代科学已经在解释自身依赖的基础这一点上失败了,而且他还转向现象学从而将这些地基带入视野。然而,海德格尔相信想想学关注这个来源比我们意识到的药神,这个超验自我,和一个易变的基础。对于他来说,现象学给存在论作了贡献,首先,让存在进入了视野,或者,让包含人类存在本身的存在论结构现身。对于早期的海德格尔来说,这些结构包含了他称之为“实际性(facticity)”的东西。通过这个,他不仅意味着人类生存是一个事实。而且,他也意指人类生存的存在论结构不是在意识中把握到的,而是在我们在世界之中存在——或者,当他使用它作为术语时,在-世界-之中-存在。(being-in-the-world)(in-der-Welt-sein)(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十二节)因此,我们尝试去理解自身(或者,去理解任何东西)都和我们存在于世界之中有着密切联系。更具体地说,我们去理解自身的尝试(或者其他东西)都包含了前见(pre-structure),这种前见事先影响着我们,我们觉得有意义的倾向的可能性,而且通过事先收到了我们队环境的调和,我们是“被抛的(thrown)”,那就是说哦,一种影响着我们甚至我们还没完i有能力去选择它的情形。(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第29-第34节)

海德格尔,在它对人类生存的实际性的基础的考虑中,概括说去寻找胡塞尔那种“epoche”基础,对于现象学追问来说是一件非常愚蠢的差事。毕竟,the epoche只是允许我们去反思意识的先验结构,当我们应该说是的东西是在存在于世界的背后的。海德格尔论证说现象学追问应该相反开始于对存在于世界之中的结构的考虑,当它们将个人包含在世界之中变成观点时。海德格尔的现象学提出了自我解释(self-interpretation),当它不是寻找我们存在于世界之中的基础而是我们个人在世界之中的体验。因此,现象学揭开了我们存在于世界之中的结构,首先至少,我们或多或少地模糊地经验到,或多或少默许的,在我们自己和其他东西和其他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在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现象学的批评中,诠释学是一种人类生存自身的可能性,或者说,一种对我们每个人生存的自我解释。


3.2 自我解释的困难

海德格尔坚持这种对存在的自身解释是充满着困难的。一个原因,他相信,存在于世界之中的结构是由那些我们使之可能的不起眼的参与在世界的东西构成的。著名地是,他让这种情况(case)在我们发现人类生存最源初和最重要的现象学考察方式中,也就是说,在一种难以区分的日常生存的“平均状态”中。在这种日常生存的平均状态中,海德格尔论证说,这个世界的结构是由我们所拥有的目的而给予的,是由一种参考的关系给予的,即,在对我们尝试去现实化这些目的和这些我们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的事情之间的比较。在日常生存的平均状态中,我们理解这个结构并不是通过我们反思它而实现的,而是,我们通过我们的日常事务,我们是在我们所操劳的操持的计划中所操作的物(Zeuge,useful things or tools)中认出这些结构的。然而,就像他论证的,在这种认知的形式中,“环视(circumspection)(Umsicht)”,从我们具体地深入在这些事务中的状态返回到世界结构自身。

海德格尔坚持这生存的自我解释是会导致困难的,更多地,因为在世之中存在总是包含着与他人一同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海德格尔论证说在日常生存的平均状态中,我们试图不通过与它们的区分中解释我们自己,但是,相反地,我们会通过和任何其他人的无差别之中来理解自身。这样的解释可能很吸引人因为对每个人都可行,但是它们将会付出存在被还原和简化的代价。在日常生存的平均状态中,这种自身的感觉并不是集中关注于自身的个体单数的可能性的自我解释。它更多是一种自我限定的可能性的感觉,对于海德格尔来说,找到一种对“他们”的表达,或者,“one (das Man)”——所以我们严格解释我们作为常人思考的自身的可能性,常人做的之外,没有更多。

另外,相关自我解释的困难也有历史变迁的自我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海德格尔坚持,当自我解释从传统、具体的源初来源、存在的关涉中流传下来,它会被遮蔽。确实,因为这个原因,海德格尔寻求了“解除(destruction)”或者,“de-structuration(Destruktion)解构”来对存在进行自我解释和已经从西方传统历史中流传下来的哲学的存在的解构。这个,确实地,是对一种对哲学的历史的一种研究的暗示,这种想法影响了后来的哲学家,例如雅克·德里达、约翰·塞利斯和克劳迪娅·巴拉奇。



4 当代诠释学

    当代诠释学是由汉斯·乔治-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所塑造的。伽达默尔的方法由一个深刻的洞见所引导,这个洞见就是理解的成功包含着一种真理的独特经验。你想想,再次去思考,我们去参与理解某种东西的例子,通过一种对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的解释,即,在政治上,谨慎的理性并不总是能很有说服力地去阻止战争的爆发。当我去理解这个事例时,我用伽达默尔的洞见,我经验到我的理解不仅仅把它当作小说或者丰富我的观点。而是,我经验到我必须把它当作某种使得一个断言必须认作是真的东西。因此,去理解某种东西意味着要把要理解的东西认作是真的。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的主要内容就是去澄清这样一种真理的诠释学经验不仅仅本身有效,而且它与那种观念有区别,甚至是更加原始的要比那种通过现代科学的方法和规范的知识中,一种存在争议的真理的感觉相区别。确实,伽达默尔要在他的巨著(magnum opus)前言里要表达的意思是很明确地:他的哲学解释学关注一种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这种真理不能从科学的方法中派生出来。


4.1 人文主义与艺术

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所关注的点是科学方法的成功已经将我们在解释的经验中起作用的真理的有效性中脱离出来。哲学诠释学因此开始于一种尝试,这种尝试要通过将我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人文主义传统和艺术本体论的主题上,而使得在解释的经验中的真理的感觉得到恢复。伽达默尔对人文主义传统主题的关注可以追溯到魏玛古典主义和它在十九世纪德国理智生活中的遗产。他的解释可以帮助我们回复一种真理的经验的有效性,这种真理不由科学的方法所衡量,但是取决于我们的教育(education),被把握为通过规范的教育和经验的成形(教化,Bildung),也取决于我们对能力的合适地挖掘,比如说common sense(sensus communis),判断力,还有趣味。(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Part I.1.B)。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认为,我们最初的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可以在我们与艺术的遭遇中被发现。伽达默尔相信,只要我们超越与主观美学经验有关的现代假设,在这种假设中,艺术的存在被缩减为一种突然呈现的客体,在主体中就有一种产生影响的性质,比如说,审美愉悦。在他的哲学解释学中,相反地,艺术的存在与其说是一种实现实现的事件,不如说是我们参与其中的“enactment”(Vollzug)。这种艺术作品的经验打开了一种解释的事件,即,当它是一种成功时,它总是允许我们去承认某种声称或表明自己为真的东西。

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中,对艺术经验的处理是扩展性的,但是从《真理与方法》中来的有辨识度的方案的提要是有益的。伽达默尔首先介绍了“play”的主题,或者,“game”的主题去强调艺术的经验是一种促进包含在主体中的目的和兴趣的解释的事件。(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Part I.II,1.A)。当我们同意进行游戏时,我们就让我们自己进入到包含在游戏中的有意义的背景之中。我们允许我们自己被已经给定的规范所指引,而且因此使得但不是决定,使得我们的思想和行动都遵从游戏的运行。同时,当我们参与到艺术作品的经验中时,我们让我们自己进入到了包含在作用的意义背景之中,而且因此,允许我们解释经验与适合于作品的解释的限制和可能性所统治。举例来说,当我们体验阿索尔·富加德、约翰·卡尼、温斯顿·尼兹朔那《岛屿》的表现的时候,我们就允许我们解释的经验被这些种族隔离时代(apartheid-era)的南非、罗本岛监狱以及与之平行的索福克勒斯的安提戈涅所带来的解释的限制和可能性所统治了。

伽达默尔断言,在我们艺术经验当中,在他称之为“向结构转化”之中游戏达到了顶点。通过这个术语,他想表达的是,我们艺术的经验即将成为艺术作品的经验,获得它的理想性或者意义,以此区别于包含在表现中的活动(比如说演员表演戏剧的活动)。在这种“向结构转化”的经验中,艺术作品允许我们把某些东西认作是真的(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Part I.II.1,B)。他表述这种真理的解释经验为一种调解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通过重复投影和对不充足解释的替代,直到这样一种调解变得充分或者“完全”,在艺术作品中对真理的断言才能显现出来。因此,当任何经理一个艺术作品的人将会确认,没有方法去确保这个重复投影和替代的过程的成功;这取决于我们解释的作品的质量,而且,这个质量能被我们自身的能力比如说common sense,judgment还有趣味等的教化活动所扩展。



4.2传统与偏见

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运行在一些对人文主义和艺术的考虑之上,作为一种去建立真理的诠释学经验的关键元素。在这里,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被处理为传统和语言。

这种被处理为传统地真理的诠释学经验的观点并不能简化为历史主义或者历史学家的决定论计划,这种历史主义的想法认为一个艺术家或者作者能通过对文本和艺术作品的历史背景重构而被认为是真的存在的。恰恰相反,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关注我们自身存在的事实。因此,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被处理为在限制意义上和在历史流变中成为可能的传统。这种把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处理为传统地观点强调了“传统”这个单词在拉丁传统中的词源学意义,它是递交、传达或者下放。这种观点也强调了伽达默尔德文术语的意义,Uberlieferung,翻译过来意识就是“传达、呈递”。在这个意义上,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就被包含进属于一种传统的意义上了。与那些对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的误解相反,诠释学并不是巨石(monoliths)。传统更像是一种进程——惯用的(idiomatic)、动态的(dynamic)和进化着的(evolving)——这借着惠特曼的词汇“contain multitudes”(Whitman,Song of myslf,Sec.15)。照此看来,属于一种历史并不首先被看作占有一种来自文化和道德遗产的性质;相反,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参与到一种呈递和递交的活动中。

    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当中,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被处理为传统,这种传统也被看作是一种偏见。伽达默尔阐释说这个“偏见”的意义是早期海德格尔所提及的。伽达默尔同意海德格尔关于人类存在被看作是实际性的观点,因此理解或者我们对可能性的筹划都被一种被理解为被抛的“前结构”所引导。然而,这样的“前结构”能对“偏见”进行更好地阐释,是因为他们都关注一种超越个人的组成我们存在的情形的状况。这些“前结构”被一种更大的历史的流传下来的意义所塑造,这种意义人在活动或者,仍然效果当中,它就首先存在于我们个人存在的情形当中。

传统,如此被构想时,也证明了真理的诠释学经验权威的合法性来源。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因此包含了与在现代科学当中对传统的权威性的拒绝的观点相反的观点。伽达默尔把这种拒绝在总体上和在欧洲启蒙运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以偏见反对偏见”的观点联系在一起(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270)。在这里,启蒙运动的格言就是我们应该基于我们理性自身的信念而自主思考,而不是依靠传统地权威,这种权威被认为是一种迷信、宗教的或者贵族的规矩或风俗。伽达默尔承认启蒙运动自主思考是合法的,但是他不相信这些跟随传统不能成为一种真理的来源。他写道:

“启蒙运动在对传统地信念和使用自己的理性之间的区分,从它本身来看,是合法的。如果权威的威信取代了个人自己的判断,那么权威实际上就是偏见的来源。但是这并不使得来源于传统的真理失效(preclude),而且这就是当启蒙运动诋毁所有权威的时候所没有看见的东西。”(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279)。

在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中,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并不需要我们从传统的权威中解放出来,而是相反,要承认传统也是一种对我们真理的论证的可能来源。当然,传统并不因此就是对真理的论证基础。毕竟,传统是,一种变化的进程,这种进程是完全“ungroundable”和“underivable”(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254,翻译已修改)。然而,即使这不是一种基础,传统也是一种合法性解释的源泉(wellspring),在这种意义上,传统将会使得所有理解得以可能和成形。


4.3 规范的含义

因此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被一种“历史效果原则”所制约(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Part II.II.B.iv)。这意味着我们去理解的尝试总是由某种传统或者偏见所引导,在传统中我们能够认清我们自己。这个原则如伽达默尔所坚持那样对解释的经验具有重要的规范性含义。这些含义从一种事实出发,这种事实是在我们尝试去理解时对正在运行的的偏见不可能有完全的自我认识。当伽达默尔把这种观点当作本体论的入门(register),“历史地理解意味着对某人自身的认识永远不会完成”(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302.)。正因如此,对真理的经验并不是引导到自身的确定性,而是体会到我们总是在自身Delphic的认识界限内生活着。

这样一种Delphic的自我认识应该也对现代科学占领的知识开放。因为,正如伽达默尔所说的,“当一个现代科学中幼稚的信念拒绝效果历史的存在,那就是对认识的真实扭曲”(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301)》。从历史科学的人文主义研究中来看,这是很明显的有根据的。毕竟,在今天建立在科学最好结论的认识也将会和过去的名誉扫地的科学知识一样有着同样的命运。我们应该把对科学知识开放的Delphic的自我认识,从那些科学研究中总是由很多通过各种方法检测而保持的偏见的指引中脱离出来:举例来说,在对研究问题的选择中,在假设的形成中,以及在任意数量的形而上学(或者其他的)心照不宣的假设中或者无意识应用在区分客体的研究中。

伽达默尔坚持“效果历史原则”的规范性意义意味着在我们的解释的经验中,我们应该总是尝试去扩展我们的视域(horizons)。通过视域,伽达默尔认为这使得我们理解的能力的“范围(range)”成为可能,(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302),这是受到我们在生活当中已经理解到的东西的广度和深度所限制的。在视域概念中,不难听到人文主义的敏感性概念的回声,这便是解释的经验是教化的(educative)。我们的视域是我们通过我们解释的经验实现的形成过程,都来自我们正式的教育和我们的生活经验。因此,解释的经验的规范性要求总是被转化为更好地教育。

伽达默尔描述了我们视域的扩展为一种“视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s)”(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306)。然而,这个术语可能有误导性,因为它能被错误地理解为解释者有一种明确地“视域”,这种明确的视域通过和其他的明确的视域的同化,或者说,我们正在解释的文本的同化。尽管实际上,伽达默尔的意思是在解释的经验中,我们去理解的尝试能够或应该引导我们去承认我们的视域不是像我们最初想的那样狭隘和保守。而是说,我们能够而且应该去承认我们的视域属于一个更大的意义的历史的流传背景,以此,当我们去理解某些东西时,我们因此把自己提升到了“普遍性的一个更高的层级,不仅仅超越了我们的独特性而且也超越了别人的独特性。”(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305)。在这里,“融合”以更接近伽达默尔所用的“Verschmelzung”这个术语的动词形式,即“verschmeltzen”,意思是使得融化在一块。我们通过使得我们视域的坚固性融化的解释的经验来扩展我们的视域,因此我们才能看到如何融化和结合进一个更大的流传的运动当中去。


4.4 语言

真理的诠释学经验不仅仅被传统限制而且也被语言所限制。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中,真理和语言的关系被描述为和存在有关。伽达默尔用一个著名的格言来表达这种关系:“能被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474)。根据这个格言,语言首先是一个“中介”,这个中介能为我们呈现存在或者是世界的和我们遭遇到的有意义的秩序(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Part III.1)。因此,语言只是我们表达某些东西时、交谈时或者谈到某些东西时所使用的次级工具。语言的经验作为一种中介发生在伽达默尔称之为“诠释学对话(hermeneutical conversation)”中(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388)。诠释学对话的首要例子是一种和某种东西有关的对话者(interlocutors)之间的谈话;但是,他相信诠释学对话也包含了所有的解释的经验,因此对艺术作品和文本的解释也被认为是一种在解释者和作品之间关于作品的主题的谈话。在诠释学对话中,对话者当然可能使用语言去表达、交流或者下判断。更加原始地说,然而,诠释学对话关注那些在对话之下事情本身的存在。诠释学对话因此是一种对话的事件,这种对话要去表达在它的存在中的某种东西,就像是它真的或者真诚地所是那样展现。

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能够被描述我们所知的对话的成功。但是,在这里,真理并不是作为一种“正确性”的东西或者被认为是一种正确的论断的东西(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406)。在这种作为正确断言的真理经验中,真理被典型地认为是一种主词和谓词连接在一起的命题、陈述或者话语(utterance)。在真理的诠释学经验中,相反地,关注的并不是那种主词宾词连接在一块的断言,而是在对话中,把握到一种关照主体自身存在的对话事件。在这样一种对话中,真理被达到了,如果这就是达到了,不是当主体与某些事物合适地连接在一块,而是当主体充分地在自身存在中表现出来,就像是它本身就是如此一样地展现。充分性的方法刚并没有事先被建立起来,但是在对话的进程中沿着它所度量的真理的论断中被达成。

哲学诠释学坚持作为正确断言的真理的经验是取决于真理的诠释学经验的。这是因为在作为正确性的真理中,主词和谓词之间的正确联系部分取决于主体的存在。在断言中,主体的存在经常地不是缺乏解释,就是被假定为决定好的或者已经解释了的。但是,主体的存在——它真正说来是——是一种解释的东西。在示例中,我们可能会考虑到由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格劳孔和其他对话者进行关于正义的谈话。在我们解释的经验的结论中,我们将提出断言,“正义接近于不可能实现!”。但是,这样就是否能决定正义的存在,而且正义的真理将会取决于对它的解释,我们是否是从柏拉图的文本或者其他地方得出这些结论的。因而作为正确的真理取决于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这样的真理反而是一种自身解释。

最后,在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中,真理的诠释学经验被论证为“普遍的(universal)”。这个并不说真理的诠释学经验每次都在我们谈论某种东西的时候发生。而是说,真理的诠释学经验总是要留下一个问题,无论我们什么时候想要去理解某种东西,而且甚至当我们对话在一种真理的经验中结束的时候也是如此。每一个真理的诠释学经验都对更广阔的解释开放(见伽达默尔,“诠释学问题的普遍性”)。


5.象征、隐喻和叙述

当代的诠释学的轮廓在保罗·利科对语言、特别是修辞形式比如说象征、隐喻和叙述的考虑中得到塑造。利科在早期海德格尔诠释学现象学得到思想引领,海德格尔的这汇总诠释学考虑到了自我解释最后被把握为一个存在论的术语:自我理解是一种对人类存在的自我解释,这种自我解释被把握为对如此存在的明显可能性的颁布。然而利克提出一种诠释学现象学,当他在一篇重要的文章中提出的,用一种不同于海德格尔所提出的方式“嫁接(graft)”诠释学到现象学(利科,“存在和诠释学”,6)。海德格尔相信对于人类生存的自我理解来说,那种在科学中发现的对人类状况的解释是派生的(derivative);被称为自我理解的是一种对存在的感受,或者人类生存的结构,这些结构或者感受通过我们个人存在于世界之中而被揭示出来。利科批评海德格尔关于“短程(short route)”的提议或者更好地表述是,short cut,这样的方式绕过了我们大部分的自我理解的意义,而且甚至和在其他哲学论争和领域里发现的对人类境况的解释相矛盾(利科,“生存和诠释学”,6)。他提出,我们相反要把诠释学现象学引导到一种“长程(long route)”的自我解释,这可以被我们经过这些大部分的诠释学考虑和矛盾着的解释而被调和。

利科的贡献很明显难以去减少特殊的位置或者其他分类,部分是因为他实践了他所提倡的。在他的事业生涯中,他的自我解释的路径是受到反思的哲学、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发过结构主义和现代英美哲学的影响(见利科,“关于解释”,12-15)。进一步说,他的问题的主题从对宗教、人类学、心理学、历史学和文学的转化的领域。然而,他对诠释学的贡献不如说是非常容易界定的,通过对他对语言在解释的经验中建立批判的距离的中介角色、以及他关于道德的和政治的事务的解释的经验的意义的关注,而看出来。

在他通过诠释学“长程”自我解释的提出的早期方案来说,利科坚持自我解释的追求必须是通过人文科学研究中普遍采用的语法结构的解释的诠释学考察,才能调解(利科,“生存和诠释学”,11)。在这里,利科的方法是“通过多意义或者多种感受的中心主题来安排”或者,他称之为“象征性意义”(利科,“生存与诠释学”,11)。这包含了一种自身解释的小说概念。在诠释学传统上来说,解释的目的是一种关乎使得单一的、个体的某种事物得到澄清。相反地,利科强调解释的目的也包含了使得在手头上的在演讲活动或者文本中的大量意义变得明晰。他写道:“解释.....是由破译在表层意义中隐藏的意义和在文字的意义中使得未展开的意义展开的思想的工作。”(利科,“生存和诠释学”,13)。

利科解释说诠释学自我解释的长路的行程要经过大规模的象征形式的分析,比如说通过宗教现象学揭示的“宇宙的(cosmic)”象征意义,通过文学和艺术的研究揭示的象征形式(利科,“生存与诠释学”,13)。在他的《弗洛伊德与哲学:解释论文集》一书中,利科沿着尼采和马克思的路子,将弗洛伊德描述为一个“怀疑的诠释学”的大师。在这里,解释,作为一种破译(deciphering)明显意义背后的隐藏含义的方法,被当作一种对日常被接受的意义表面背后被压制或被扭曲的意义的暴露而起着批判性的作用。

后来在他的生涯中,利克将他诠释学自我解释的长程路径从象征的语法学转向对隐喻和叙述的考虑上。利克对隐喻的考虑建立在隐喻不应该首先被当成用不同的语词对传统名称的替代,而应该被理解为“特殊的语词(peculiar predication)”的论断上面,由谓词的逻辑主语包含着,但又和它们不可同约(这句话在讲什么啊?)(利科,“关于解释”,8)。对利科来说,重要的是隐喻的谓词因此不仅仅关注弗雷格称之为“感觉”的东西,而且要关注“参考(reference)”。隐喻是语言学的创新,使得我们能够用一些其他不通用的语词提及我们的观点。

利科也坚持说徐硕也关注感觉和引证(reference),但是在不同的层次上。通过叙述,他提出“讲故事的游戏的转化方式和模式”(利科,“关于解释”,2)而且在他第三卷书《时间与叙事》中,他认为叙述的作用不仅在文学作品也在历史的记录当中。他论证说,当这里有叙述的多样的形式和模式的时候,所有的叙述情节,我们使得个人、关系和组成人类事务的事件的意义明显起来了——这就是说,在故事中,那些能发生的,和在历史中那些可以发生的人类事务。对利科来说重要的是叙述情节的标注式的(referential);当他将这种观点用到故事上时,“我们发明的情节帮助我们塑造我们让人困扰的、无形式的、在最后的选择中的短暂的时间体验。”(利科,“关于解释”,6)。

然而,利科坚持说,叙述的标注性作用不仅促进了关于世界的某些东西而且也对到的和政治生活有所暗示。在故事中,叙述情节不仅帮助我们估计人类行为的意义,而且也帮助我们“我们可能称之为世界的新相关视域”的创造(利科,“关于解释”,10,同时在利科,“话语和行为中的想象力”)。在做着这个事情的时候,小说提及了显示的可能性,这可以引导我们的事务而且对我们重塑现实有所帮助。


哲学的争论

自从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里推行他的“哲学诠释学”以来,诠释学的发展已经被关于他的计划的哲学讨论所促进。这些争论最有意义的地方是与批判理论和解构理论有关的哲学诠释学的结果。尽管在这些争论中哲学的关注点是广阔的,在每一种情况下,这些讨论和伽达默尔他本人是非常接近的。在关于批判哲学的争论例子中,讨论涉及尤尔根·哈贝马斯和伽达默尔关于批判的问题或者更具体点,唯心主义的批判问题。在关于解构主义的争论例子中,讨论涉及雅克·德里达和伽达默尔。然而这个讨论本身是分层的,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提出了新的问题,从部分来说,这个讨论关注理解的成功是否能真正实现一种意义的决心。

伽达默尔与哈贝马斯和德里达他们之间的关系有时候被作为范例和案例研究,主题都是对诠释学对话中他的自己的概念。伽达默尔声称这样的对话总是来自“承认与你对话的伙伴可能是对的,甚至承认对话者的优先性”(伽达默尔,“我的哲学生涯的反思”,36)。著名地是,伽达默尔已经把这样的信念应用到实践当中,通过与哈贝马斯和德里达的对话,而且这些争论的遗产在伽达默尔后期的思想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6.1 诠释学和批判理论

一个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带来的重要争论关注的是它是否为意识形态批判提供一个基础。这种关注由于批判理论家尤尔根·哈贝马斯的重视而兴起。哈贝马斯,根据黑格尔、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有他自己认知和交流的源初理论,声称意识形态是一种能够扭曲他们声称描述的政治现实的政治学说、信念和态度的联系。据此来说,意识形态均等地加强了被扭曲的权力关系,相反地,这些权利关系阻止了讨论的公开性,而这些讨论的公开行对立法的民族政治审议和决策是必要的(见Sypnowich 2019,Sec 2)。鉴于此,批判理论的一个目的就是去建立批判意识形态的基础。哈贝马斯和其他批判理论家要寻找批判的基础,采用的办法是在我们珍爱的政治信条、信念和态度中暴露出从我们传统流传下来占据主导地位的规范的意识形态扭曲。

哈贝马斯反对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因为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对于批判来说只提供了一点基础(哈贝马斯,“诠释学问题的普遍性”)。哈贝马斯反对哲学诠释学,因为它维护传统地权威,没有给那些对那些真理所依靠的历史流传的根深蒂固的偏见的意识形态批判留有空间。更进一步说,正如我们所担心的那样,伽达默尔描述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可能不是一种对真理的经验,而是一种在与意识形态同流合污的扭曲的交往,因为这种真理来源于可能没有开放的,被加强了占领关系的偏见所引导的交往。

当哈贝马斯的反对意见的影响扩展开来,伽达默尔代表他的哲学解释学进行了反驳(见“回应对我的批评”;也见于“什么是实践?社会理性的状况”)。伽达默尔论证的关键在于,首先,并不是伽达默尔的立场,反而是哈贝马斯的立场是没有进行批判的,因为它天真地相信批判的基础的可能性,相信它在某种程度上不是传统权威的附属。而且伽达默尔还强调真理的诠释学经验并不是对传统权威的盲目接受。而是,就像他论证地那样,解释的经验是需要进行批判的,这样的经验明确地展开了,尽管对我们偏见的各方面的判断和偏见的质疑都是有效的,而且那些变得无效的东西也可以被我们所关注。


6.2 诠释学与解构主义

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所带来的重要的争论在德里达解构主义的话题中兴起。然而解构主义和诠释学的关系是复杂的,争论的关键是理解的成功是否真正达成一种确定的含义。伽达默尔,就像我们所看到的,声称理解的成功是去理解它存在中的某些东西,就像它真诚地或者真的那样。进一步说,当我们经验这样一种真理为一种论证,一种我们可以同意或者不同意的论证,而且能被首先给予的解释的经验所正当化的断言。而且,我们现在能看到,伽达默尔的理解的成功地概念因此相信在我们经验的本真性中我们确实已经理解某些确定的东西,或者说,在任何情况下,足够确定把它当作一种对真理的论证了。德里达的解构主义对这种观点提出了挑战,因为德里达论证说杂乱的经验是被一种运行模式所控制的——或者,换更好的方式说,一种不可操作性(inoperativity)的结构——将会使得理解某物的确定性的可能性变得不可能。

德里达在他整个人生进程中用一系列的概念阐明了不可操作性的结构的特征,但是没有一个的影响力可以与“延异(differance)”这个概念相匹敌(见德里达,differance)。德里达描述延异为差异与延迟的二重化结构。建立在索绪尔的语言学的基础上,延异因此首先表明,在各种东拉西扯的经验中,决定某种东西意义的东西可以超出我们力所能及的地方,因为语言标志表明它们不应该总是指向本身而且总是通过意符来指代不同类的东西。而且延异还能表明,因为异质性(heterogeneity)不能被取代,所以我们尝试去确定某件事情的意义,但这总会处在延迟之中(德里达,“differance’”)。因为东拉西扯的经验因此浸透(imbued)着异质性,我们去确定某些事物意义的尝试并不总是完全在我们自己的掌控之中,反而总是留着自由想象的迹象(见,德里达,“differance”,“结构,标志和表现”)。

德里达的解构给伽达默尔作为真理的诠释学经验的理解的成功提出了一种挑战。而我们也说到,伽达默尔相信我们真理的经验总是包含着一种确定的表达。然而德里达的考察表明这样的一种相信是错位的。如果,在理解的成功中,我们的经验声称包含了一种对真理的表述,那么我们经验的确定性就必定会被误导,因为确定性的可能性是会被延异排除在外的。就像德里达在1981年和伽达默尔的首次会谈中说到的,“我不会被伽达默尔教授所说的我们确实有这样的经验所说服,不会被那种知道自己在对话中已经有了完满的理解或者经历了确定的成功的说法说服。”(德里达,“对汉斯·格奥尔格·伽达默尔的三个问题”,54)。确实,在一篇早期重要的文章中,德里达声称这样一种理解的成功地追求不仅仅是误导,而且也是一种,我们在解释的经验中包含着的异质性的无法超越的地位所带来的忧虑的抑制和压抑。(德里达,“结构标志和表现”,292)。

伽达默尔回应了德里达解构主义的挑战,并且不只是把这种意见当作是对诠释学的反对一件,而且也把它当成致力于更新诠释学在不同的解释经验的差异性上的注意力。毕竟,尽管哲学解释学并不包含延异的技术概念,但是伽达默尔的诠释学已经在重要方面给差异留了空间。首先,伽达默尔明确承认每一个真理的明确地表达都对更长远的解释开放。而且其次,他承认真理的明确表达的诠释学经验本身就是差异的遗产,因为解释的经验开房了了在交谈中的自由表现。伽达默尔回应了这种由解构主义展开去深化和扩展在解释的经验中差异所占局的位置的考虑的挑战。伽达默尔在大量的文章中发展了这种回应,而且它在通过和德里达的遭遇中促使不同主题的诠释学的考虑,比如他称之为“卓越文本(eminent text)”的意义问题(见伽达默尔,“诠释学追踪轨迹”和“文本和解释”。)这些在诠释学和解构主义哲学争论的中心已经被一些与诠释学相关的哲学家发展了,比如说约翰·卡普托(1987)、詹姆斯·瑞瑟(1997)、多纳特拉·迪·克萨瑞(2003)等其他人。


7.后现代诠释学

     后现代主义的崛起已经成为诠释学发展的重要动力。后现代主义在哲学上的一系列学说、一系列特殊的影响便是让·弗朗索瓦·利奥塔定义后现代主义为“对元叙事的怀疑(incredulity toward metanarrative)”(利奥塔,后现代状况,xxiv)。通过“元叙事”的概念,利奥塔看到了现代西方哲学的基础叙事,尤其是这些基础叙事对科学的话语起着规范作用(利奥塔,后现代状况,34)。元叙事的例子包括对科学客观性的叙述和科学使得社会向好的贡献。

利奥塔同时看到了后现代主义对元叙事的反对中的危险和可能性。利奥塔认为对元叙事的不信任会首先导致对我们的只是的衡量标准变成一元的、合计的标准,换句话说,变成可以进行生产和交换的为积累财富和权力的“信息商品(information commodity)”。但是,他相信,后现代主义对元叙事的不信任产生于建立合法性基础的需求。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已经去澄清在诠释学发展中进行后现代意义创造的可能性(见,外提莫,解释至上,Gary Madison 1989,约翰·D·卡普托 1987,2018;在后现代诠释学中的创造性干涉,见戴维 2006)。在这里,诠释学用于强调解释经验去生产新意义和从对真理和存在的考虑中逃离的可能性。

可能后现代诠释学影响最大的概念在G·瓦蒂莫的“薄弱思想”的概念中体现出来。瓦蒂莫得诠释学不仅仅受到了伽达默尔和海德格尔的影响,而且也收到了尼采,特别是意大利哲学家路易斯·帕莱松的影响(见,Benson,2018)。通过“薄弱思想”,瓦蒂莫认为解释的实践逐渐减弱了从西方形而上学传统流传袭来的论证事物的“存在”的叙述功效。瓦蒂莫努力将后现代可能性从任何一种对基础或者合法性的需要中解放意义的创造性。走在海德格尔和尼采的基础上,瓦蒂莫认为不管所有后现代的不信任,从事物的“存在”流传下来的叙述继续起着作用,经常心照不宣地,在现在的信念和实践的范围内起着作用。需要做的事,解释的实践使得这些叙述的掌控放松了,而且因此暴露了他们称之为事物的“存在”的说法并不是永恒的信念,反而是附属于解释修改的模型(mockups)。然后,瓦蒂莫定义的解释经验并不是伽达默尔所说的一种使得某种东西如它所是那样进入存在的对话。而是,他把解释的经验认作是一种恢复的实践,甚至是一种恢复期(convalescence)(Verwindung),这就使得从西方形而上学流传袭来的对“存在”的解释的效应虚弱化了。确实,瓦蒂莫将可能性与解放意义联系在一起,通过作为他称之为“完全的虚无主义(accomplished nihilism)”的追求的薄弱思想,这种薄弱思想力图去把解放被认为超越了一种解释的结果的“存在”的各种意义(见瓦蒂莫,《超越解释》,《现代性的终结》)。

8.深远影响

    现在的诠释学研究比历史上任何阶段都要多样化,而且开始将诠释学的考虑兴趣扩展到女性主义哲学(见瓦可,2015),比较哲学(见,举例来说,尼尔森,2017),表现哲学(philosophy of embodiment)(见,举例来说,科尔尼 2015),还有拉美哲学(见,举例来说,瓦勒加 2019)。我们不能在一篇小文章里面讨论所有的研究方向,但是其中一些研究方向已经能引起人们的关注了。


8.1 英美哲学诠释学

诠释学被认为是一场和欧洲大陆传统思想相联系的又在全球背景范围内被接受的历史运动。这样的接受一定包含了英美哲学对诠释学值得注意的发展。诠释学被理查德·罗蒂所接受,被拿来和后期维特根斯坦与戴维森联系在一起,已经被哲学家们与所谓的“匹兹堡学派”联系再一起(罗伯特·博郎顿,和约翰·麦多威尔)。

罗蒂在他现在经典的著作《哲学与自然之镜》中,展示了一系列对现代哲学的批判,关注知识论,特别是那种知识是心灵独立现实的表征或心理“镜像”的观念。为了反对知识论,罗蒂提出诠释学——他认为诠释学被作为由知识论消亡后的文化空间不会被填满的希望的表达(罗蒂 1979,315)。诠释学用他称之为“对话”的方式打开这个空白。在这种方式中,对话不提供真理,不被认为是心灵和心灵之外独立现实的对应,而是一种启迪(罗蒂 1979,318,360,378 )。这种启迪(edification)——就是罗蒂给德文Bildung的翻译(皮尔斯 2016,447)——关注的不是真理,而是对新的和有用的可能性的挖掘。

与匹兹堡大学相联系的哲学家已经承担和发展了诠释学的一些主题。罗伯特·布朗丹,他主要认为靠近语义学的推理主义者可以支持伽达默尔诠释学的主要信条,因此表明推理主义和诠释学可以相互补充(见布朗丹 2002和2004;见于拉佛 2007)。约翰·麦克道尔,在他的心灵和世界当中,也介绍了与诠释学相应的概念。在这个文本中,麦克道尔期待去解决为什么心灵最终在它的理性的自由或者“自发性”中与世界联系在一起的问题。他论证说问题本身是自然主义的表征,是现代科学典型的观念——在自然中统治一切的不变的法则。在这里,在自然中考虑理性自发性的位置的担忧,在我们第一次的自然的还原概念中就精确地崛起了。麦克道尔解决理性和自然的关系问题后,通过自然主义的运用的提议,就把理性看作是“第二性质”,或者,一种对潜能的实现的过程。麦克道尔认为传统的概念和教化的概念是为了去澄清第二性质。他写道“通过输入恰当的形式到人类生活当中的道德培育,人类的存在可以被清楚地引导到理性的空间当中去。由此产生的思想和行为的喜欢就是第二性质。”(麦克道尔 1994,84)。

  罗蒂、麦克道尔和布朗丹对诠释学的反应与那些在诠释学历史运动中的观点多么一致,这是一个开放的问题。而且,罗蒂和麦克道尔对现代知识论和科学的批判观点,他们对教化(Bildung)概念的新奇使用,罗蒂对对话概念的新使用,使得他们的思想成为具有生产效应的思想,与习惯上和19世纪、20世纪德国哲学的大陆学院派相联系,因而也与诠释学历史运动相联系。更进一步说,罗蒂对启迪和新可能性的挖掘作为接近真理的方式,这使得他更加具体地接近了后现代诠释学。

 

8.2 道德和政治哲学中的诠释学

    诠释学,至少从海德格尔以来,就与实践哲学有着密切关系(affinity)。举例来说,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都把亚里士多德的道德学说作为他们各自解释经验的方法的来源。具体地说,伽达默尔为实践生活发展出一套他的诠释学理论。尽管伽达默尔没有提供系统的道德或者政治理论,但是他坚持把解释经验的意义作为一种对抗方式,以对抗现代官僚管理社会产生的异化,他发展了一种通达政治团结相关的方式和道德友爱的意义的诠释学方法(见伽达默尔,“友爱与团结”;见Vessey 2005)。更进一步说,保罗·利科也认为对诠释学普遍性的重要考验是将诠释学的考虑扩展到政治领域。在这里,他澄清了解释的经验,特别是叙述的解释经验,如何在政治事务中发挥不比政治批判差的作用。

    也因此能够毫无疑问地看到一些哲学家已经发展了将诠释学和政治道德哲学联系在一起的方式和方法。举例来说,在道德哲学领域,丹尼尔·斯密斯最近把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学包含一种“元伦理学”,因为伽达默尔澄清了解释经验的含义,然而,这些是无法被还原为任何道德系统或者原则。(见丹尼尔·史密斯 2008,2012和2016)。在政治哲学中,理查德·伯因斯坦将人类理性的考虑“超越客观主义和相对主义”,在这种背景下啊他对诠释学的关注已经变成一种重要的动力(伯恩斯坦 1983)。相对应的,吉纳维夫·劳埃德已经从女性的视角调用诠释学的主题去询问理性的规范(劳埃德 1984)。弗·多勒米尔在他政治哲学的考察中对伽达默尔诠释学的使用,比较政治理论与文化间对话(见举例来说多勒米尔 1987,1996和2009)已经变得同时具有影响力了。乔治亚·沃克为伽达默尔诠释学作辩护,认为诠释学是在主观主义和保守主义中的中间道路,而且她还考量了诠释学在民主理论、协商民主理论、种族和身份问题还有团结问题种的意义(见举例来说,沃克1987,1993,2002和2012)。琳达·马丁·奥卡福也利用伽达默尔诠释学对种族和性别认同的考量(见奥卡福 2006)。劳伦斯·韦恩·巴特霍尔德把诠释学发展为社会认同中的女性主义方法,考量公民对话对促进多元化、民主社区的重要性(见巴特霍尔德 2016和2020)。

8.3 规范性向诠释学的复归

   最近的解释学研究表明,人们对一些规范性问题在解释经验中起的作用越来越感兴趣。在这里,一些人认为伽达默尔和海德格尔对当代诠释学的影响导致了在现实争论中的对规范性考虑的忽视。当然,为伽达默尔和海德格尔做辩护,反对那些认为他们的方法给规范性考虑留下了极小空间的说法是可能的。例如,谈到海德格尔时,史蒂文·克罗厄尔认为海德格尔和胡塞尔构想的现象学本身可以理解为对“规范性结构的‘意义空间’”的探究(克罗厄尔 2016,238)。克罗厄尔,在他对海德格尔的考察中,他关注海德格尔对人类生存的分析,认为海德格尔对关怀人类生存中所起作用的观点,说明了对规范本身作出反应的可能性(克罗厄尔 2013)。当提到伽达默尔时,自哈贝马斯首次对伽达默尔提出反对意见以来,为其哲学诠释学辩护,反对其忽视规范性关注的指控,在辩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最近人们对规范性考虑在解释经验中所起作用的兴趣,也导致了海德格尔之前在解释学中对这些问题的兴趣的复兴。例如,克里斯汀·杰斯达尔在其最近的《伽达默尔》和《德国唯心主义的遗产》中建议我们回到施莱尔马赫,以便将注意力集中在“解释中的关键规范性标准”上。鲁道夫·马克雷尔在其最近的诠释学方向和判断中,主张判断的优先性,并以此为基础,在解释经验中进行反思和批评。实际上,马克雷尔的项目是在解释学中发展一种独到的立场或方法,这种立场或方法在当代多元文化背景下考虑解释学,并依赖于与解释学相关的广泛哲学家。但是,他发展了自己的判断观,以及其中涉及的规范性考虑,尤其是参照康德和狄尔泰。


8.4 诠释学和新实在论

解释学的最新发展是对“新实在论”的回应这一学派,尤其以哲学家莫里齐奥·费拉里斯和马库斯·加布里埃尔为代表,并与昆汀·梅拉索和格雷厄姆·哈曼等哲学家的“思辨现实主义”进行比较(见费拉里斯 2012,加布里尔 2015,加布里尔 2020,梅拉索 2008;哈曼 2018)。新实在论的新趋向的特点首先是拒绝了后现代主义和激进建构主义的共同论点:即我们的解释构成了我们所谓的现实。对这种内容来说,实在论的新兴趣是和其他形式的实在论是相容的。然而,新实在论不仅反对激进的建构主义,而且反对形而上学实在论的一个基本原则:即现实完全由精神独立的事物组成的观点。加布里埃尔是这种新实在论反对形而上学实在论的最有影响力的方法之一。他区分了形而上学和本体论,并在他的新实在论存在论中指出,我们通常与心灵相关的东西,即我们对事物的描述或解释,与它们所涉及的东西一样真实。这些描述或解释的区别在于它们的功能,即个性化。

    这种实在论取向的兴起本身就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然而,对于当代诠释学来说,尤其重要的是,这种面向实在论的新方向推动了新的发展。在一个极端,实在论的兴起最近导致詹尼·瓦蒂莫不仅捍卫他的后现代解释学反对实在论,而且对追求实在论的动机、哲学动机和其他动机进行了辩论性批判。在这一点上,瓦蒂莫坚持认为,实在论的兴起部分是由反对后现代主义后果的保守反动主义推动的。例如,他写道,实在论的其他根源之一是“作为对后现代语言和价值观巴别塔的防御的倒退反应,伴随着晚期工业社会的基本精神病症”(瓦提莫 2016,77)。

    诠释学的其他发展对实在论的新方向更加有利。一些哲学家,如甘特·菲格尔和安东·科赫,已经发觉诠释学与新实在论之间的重要联系,并进而提出了他们认为是“诠释学实在论”的立场。 诠释学实在论反对解释构成现实的后现代主义观点,相反,它坚持解释经验属于现实。费格尔在他的解诠释学实在论中,主要从现象学的现象学问题出发,发展了他的实在论方法。在这一点上,他将重点放在空间上,把空间理解为我们与物体的参照关系的第一位,并由此提供解释可能性,以确定物体的意义(费格尔,2009、2010和2015)。就科赫而言,他在德国唯心主义的主题基础上发展了他的诠释学实在论,主张主体的必要性,把握其时空、物质和生活的主观性,使事物具有可解释性(就像他说的,可阅读和可翻译)(科赫 2016和2019)。因此,在他看来,虽然真实的事物独立于个人的解释,但这些事物并不独立于一般意义上的可解释性。

    最后,诠释学实在论也导致了对解释学中经典人物的新颖研究。例如,瓦提莫认为伽达默尔是其后现代解释学的萌芽(见瓦提莫,《逗号的故事》),而费格尔则相反,将伽达默尔对解释经验的实体性(Sachlichkeit)的关注的实在论(见费格尔 2010,2)作为重点。此外,一些哲学家发现,诠释学实在论揭示了后期海德格尔的中心主题(柯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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